|
|
|
批准日期: |
2011.10.31 |
有 效 期: |
2015.10.30 |
变更日期: |
|
产品介绍: |
【注册号】 辽鞍食药监械(准)字2011第1050030号
【生产单位】 辽宁爱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
【生产场所】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东区)临清街195号
【地址】
【邮编】
【规格型号】 AMB9.1
【产品标准】 YZB/辽鞍0030-2011 鼻组织钳
【适用范围】 配合鼻窦镜进行以下镜下手术时使用的手术工具:1、慢性鼻窦炎,经保守治疗无效或经常复发;2、鼻窦或鼻腔息肉,鼻腔异物取出;3、鼻窦恶性肿瘤检查术;4、鼻外伤,鼻腔内出血,鼻腔矫形;5、脑脊液鼻漏修复术等。
【性能及组成】 主要是配合鼻窦镜镜下手术过程中具有钳取活体组织的性能。钳头部刃口应锐利;硬度应满足440 HV0.2~520 HV0.2;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。主要是采用滑块和连杆运动原理的结构。由钳头、钳身和手柄三大部分组成。
【备注】
|
相关搜索: |
招商信息
供应信息
|
|
|
|
|